顾雨在实验室见到的是一条黄色的健壮活泼的狗子, 一个年轻医生看到顾雨惊讶的表情, 不以为意地说道:“它吃得可比我都好,都已经为人类医学研究做贡献了,我们总得从别的地方弥补一下。”
顾雨摸了摸狗子,从兜里掏出一瓶民用版仙灵丹,喂了它几颗。
狗子看顾雨的眼神立刻温柔起来, 努力伸头舔了舔他的手。
年轻大夫则在心里想着,可怜的二黄,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交到了一个小孩手里。
不大功夫,有几个大夫洗手之后穿着白大褂走了进来。除了之前的年轻大夫——可能是实习生,其他来观看的大夫年纪都不算小了。
柳主任是最后进来的, 沉着脸, 浑身散发着冷气的模样。
为了尽快学会,并且成功为那位领导安排手术,这次一助二助都是经验丰富的骨科大夫,护士也选的最能干的,三十出头。
整个房间中,顾雨是最小的。如果小熊在外面围观, 一定会再加上一句, 爸爸是最好看的——这完全不是夸张。
顾雨先检查了器械和内固定器, 内固定器也是这边提供的,和他上次给狗用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可见上边的行动力了。
接着,顾雨简单说了手术方案, 等麻醉之后,说了声开始吧,就开始利落地动手了。
已经做了一次手术,这次更加得心应手,速度快,没有任何拖延。
手术刀切开,切口一次到位,不大不小。
原本屋里还有几个大夫说笑,后来也渐渐没声音了。
“看不出来啊,手法老到……”后排的人有人小声议论着。
“几乎完美地避开了血管和神经……”
后面的议论和惊叹声不断,前面的几个老资格的医生表情却越来越严肃。
柳主任眉头倒是松开了,医术好是好事,他只怕来的人没技术,耽误大事。
手术做完之后,顾雨没用助手,连缝合都是自己做的。
力求任何一处都做到自己最满意的程度,缝合之后,顾雨将缝合针和持钳扔到托盘。
手术正式结束,屋里静默了片刻,响起了鼓掌声。
“小伙子不错!”柳主任笑容满面地看着顾雨,第一个夸奖道。
“确实厉害,和正规医生比也不差什么了。”实际上比某些正规医生还要好,例如某某和莫某,他们脸上笑眯眯的,心里肯定都嫉妒死了。
“手法干净利落,这速度是真快!”
“顾小雨是吧?听说你现在还在自学医术?”边带着顾雨往外走,柳主任边和颜悦色地问道,仿佛之前冷着脸的人不是他。
“是啊,要学的还挺多的。”顾雨想到陈老那里的几位老人家,真心觉得时间不太够用。
“小雨啊,你既然对医学感兴趣,要不要留下来?我之前是医科院的,专门培养医学研究生,现在虽然医科院不对外招生,但是你可以先留在我们医院嘛,我先带带你。”柳主任亲切地道。
“等过个半年一年,你实习结束,医术也学到了,行医资质也有了。”
说不定到时候连工作都有了,顾雨这样的,带不了多长时间就能独立进行手术了。
这样的医学天才,他实在不想错过。
后面那个年轻医生一脸郁闷地看着柳主任,当年柳主任也是这样笑眯眯地说他是个好苗子,让他留下来,可是当时说让他等个三年五年的,这差距是不是太大了点?
顾雨露出为难的表情,他是想学医,但是想学的是中医,西医什么时候都能学,中医的传承可不好找。
看出顾雨想拒绝的意思,柳主任先开口道:“这样,你回去先考虑考虑,和家里商量一下,不急,反正你还得留一阵子。”
临近中午,柳主任还拉着顾雨在食堂吃了个饭。
红烧鱼,炖豆腐,土豆丝,大米饭。
“怎么样?我们医院的食堂好吧?”柳主任问道。
“挺好吃的。”
“价钱也便宜,在这吃饭合适,天天有人打饭带回家里。”柳主任不遗余力地宣传自家的医院,争取将顾雨留下来。
怪不得人家年纪轻轻地都当上主任了,脾气性格没的说,顾雨听其他医生谈论,这位柳主任医术精湛,是医院有名的青年俊才——三四十岁当主任确实称得上青年俊才了。
吃过饭,顾雨和魏棠一起离开了医院。
魏棠大概已经打听过之前示范的结果,再面对顾雨的时候就轻松多了。
“如果柳主任这边有事,我再来接你,尤其是领导过来检查那边,恐怕你也得在。”
“那没关系,我不就是为这个来的吗。”顾雨倒是不在乎多待几天,正好可以在陈老那里多学习学习。
不过,待这么长时间,他一直住在庄家就不太方便了。
云昭和小熊还能称得上庄家人,他可不是。
“你想去什么地方?我可以顺便送你过去。”魏棠道。
顾雨看了看时间,现在刚到中午。
顾雨就让魏棠将他送到了陈老那边,他过去的时候唐老正在午睡,顾雨先去厨房将自己带过来的豆子和糖拿了出来。
顾雨又熬了一大锅百合莲子银耳雪梨汤,做了一锅绿豆糕,将芸豆泡上,明天过来可以做个芸豆卷。
顾雨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被一位大妈拉了过去,“来来,小雨啊,过来尝尝婶子做的蒸饺。”
昨天顾雨给各家送了苹果,虽然知道他这么做是有所求,也不耽误各家的女性成员对他好感倍增。
“谢谢刘婶,哎哟,这是蒜苗粉丝鸡蛋馅吧,您做的可味道可真好,鲜嫩。”顾雨夸道。
刘婶高兴道:“这可是我最拿手的,来来,这一碗拿着去吃。”硬是塞给了顾雨。
陈老起来的时候,闻着味就去了厨房,给自己盛了一大碗,又拈了绿豆糕吃,他把顾雨往外推,“去吧,老唐等着你了,一会儿我喊大家伙。”
用的是他的厨房,总得让他先吃几碗吧。
顾雨和唐老学了一下午针灸,唐老还问:“小黑胖子呢?”
“……他叫小熊,今天没出门,我回去教他。”
“那你今天可得好好学,回去把小胖子教会了。”唐老一副不放心的样子。
被人想念的小熊和云昭爸爸打了一天毛衣,两个都是手工爱好者,小熊打出了一件嫩黄色的小开衫,有口袋,还有两只白兔子——他想用蛇的,后来决定这个最可爱的花色留给自己。
云昭则打好了两件深蓝色的毛衣,给两个侄子的,套头的,只意思意思地弄了华国国旗上的五颗星星上去,作为还要靠家里洗衣服的男孩子,没必要追求花色,只要耐脏就行了。
庄建业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沙发上排排坐的父子俩,再看到俩人干的事,简直目瞪口呆。
这——这是男人干的事?
也幸亏这不是女儿和孙女,不然他有再多人脉和钱,这俩也非得砸手里不可。
这黑胖二人组娴熟打毛衣的样子实在太辣眼睛了,庄建业看了一会儿——不想承认还挺有韵律的——他将两人轰出去了。
“出门转转,天天窝在家里像什么样子。”看两人往门外走,庄建业还在后面嫌弃不已地道,“家属院东边有篮球场,你们俩去那边看看。”
“爸爸,我给晴姐姐的毛衣打好了,就还差钉扣子了,你呢?”小熊问道。
“完成了,那我们给你大伯和二伯家送过去。”云昭看看时间,顾雨差不多快回来了,在顾雨回来前,他们可以溜达去大哥和二哥家,将毛衣送过去,消磨一下时间。
庄大哥和庄二哥都住在这附近,云昭带着小熊先去了庄大哥家。
庄大哥和大嫂刚进门没多久,收到云昭给送的两件小毛衣,大嫂惊喜异常。
“这样子可真好看,毛线也好,一摸就是纯毛的。这是打哪买的?”大嫂忙问道。
知道了牌子,以后可以再去买。
云昭咳嗽了一声,小熊立刻替爸爸回答道:“大伯母,是买的毛线啦,在京市第一百货大楼的毛线柜台买的,自己织的毛衣。”
小熊模糊了回答,庄大嫂就以为他们买了毛线,托人织的。
不管怎么样,她实在挺喜欢这两件毛衣,不管是颜色,款式,还是质量,自己孩子穿上一定特别精神。
自家男人逢年过节就给这个弟弟邮寄东西,到底是没白疼这个弟弟,来了才几天,又是送水果又是给侄子送衣服。
庄大哥心里何尝不感动,以前和弟弟也有互相通信,大多说说自己的近况,从几页信纸上很难感受到兄弟亲情。
庄大哥感动之余,拉着云昭到旁边说话。
“小三儿,你也不小了,该懂事了,有些话我之前没对你说过。”
“今天大哥跟你说说,当年你二哥让你下乡,实在是不得已。”
“当年我当兵没多久,不住在家里,你二哥想尽办法找了工作,平时也不怎么在家,只注意你有没有吃饱穿暖。”
“后来你越来越胖,几乎不怎么愿意出门,性格也有些阴沉,周围的人对你的印象都快变成又蠢又胖了,我们才察觉。再这么下去不行,你再在那个家里待下去就毁了。”
“我们没办法一直带着你,你二哥看你初中毕业,就给你报了下乡名额。当年沈兰说让你去当邮递员,她兄弟在街道邮局上班,手底下有几个临时工,他手底下的临时工换人的次数太多了,一是活太重,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沈兰她弟弟找理由辞退的,靠着临时工的名额他家可没少赚钱。”
“当年你在大院里已经是那个形象了,万一再被辞退,别人对你的印象会更差不说,你自己也会受重大打击,我们打听了之后就给你拒绝了那个工作。”
云昭抬头看着庄毅,“大哥,你和二哥是为了我好,我都知道。”
庄昭就算不明白,也知道庄大和庄二才是他亲哥,是不会害他的。
庄建业平时大多不在家,倒是沈兰和他相处最多。
沈兰给他吃的比自己儿女还多,平时也都是关心的话,外人看来,沈兰这个后妈对他足够好了。
没人的时候,沈兰那些关心的话里,不时替他担忧,他这个做不好怎么办,那个做不好怎么办,你这么胖,可怎么办呀。
庄昭听得多了,自己都开始觉得自己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
而且,小孩是敏感的,他能感觉到大哥二哥不怎么在家之后,自己和这个家也是格格不入的。
他性格一天天阴沉,连庄建业对他也是失望无比的。
所以,庄轩提出让他下乡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犹豫就离开家,往那个遥远的乡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