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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那样的明珠(1 / 1)

()晚饭过后,叶晨刚想收拾碗筷,宋毅已经一把抢了过去,而且以极快的速度朝厨房走去。【高品质更新】

叶晨呆了呆,看着两只落空的手,只是笑了笑后,就朝房间走去。

她没有追问宋毅任何关于凌漠中枪的原因,更没有问他现在在哪里,随着身怀有孕,她的心境一下子,似乎真的豁达了很多。

忽然间,她也很信奉起一句话,“哪怕生别,也绝不死离。”

坐在沙发上,喝着宋毅给她熬制的纯中药的安胎药,心里是这么多天来,难得的平静恬淡。

尽管宋毅已经尽量减少中药的苦味,叶晨喝了两口,依然皱着眉放到茶几上,她正想着是不是去找颗糖含在嘴里再继续喝下去,门铃响了。

没等她从沙发上站起来,眼前晃过一个身影,原本在厨房里忙碌的人,已经出现在了防盗门前。

自从接到凌漠的消息后,宋毅本就不算松懈的警备心,更是提到了最高点。

他侧过脸,对叶晨做了个噤声动作后,才眯着眼朝猫眼看去。

只一秒钟的犹豫,当门铃再次响起,他就打开了门。

朱凤凤和端木宇就是这样手拉着手站在门口。

宋毅自然是认识朱凤凤的,换句话说,如果不认识,他也不可能这么轻易就开门,倒是朱凤凤,她虽然算得上是凌漠的发小,却是不认识宋毅。

看到开门的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她一下子愣住了,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是不是敲错门了;第二个反应,自己是不是被周维可忽悠了,这可是她和端木宇特地到周维可门上,软硬皆施后,好不容易要来的地址。

然,就当她打算什么都不说,直接拉着端木宇转身时,透过宋毅身边缝隙,看到门口站着的人是朱凤凤的叶晨已经惊喜的叫了声,“凤凤!”

叶晨的声音传到耳边,朱凤凤一下来提起了精神,也不管挡在门口的男人身材有多魁梧,哪怕是加上端木宇和自己也肯定打不过他,直接嫌他碍事的,把他朝旁边推了推,硬是从那条不大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她是这么顺利的进门了,留端木宇口目瞪口呆的站在门口。

和朱凤凤不一样,端木宇是认识身为A市最好私人医院院长的宋毅。

看到叶晨,朱凤凤什么都顾不上了,还管它要不要换什么鞋子,小跑着就冲到了沙发边上,“晨晨,担心死我了,你没事吧?”

叶晨拉上她的手,让她在边上的沙发上坐下后,看着她的眼睛,轻轻笑了笑,“嗯,我没事。”

不对,朱凤凤长长舒了口气的同时,也想起了什么不对,一把从叶晨手里抽回手不说,满脸的焦急也都被不满替代。

她朝门口看去,眉梢微微上扬,讥诮道:“叶晨,这个男人是谁啊?”

现在是晚上六七点的时候,虽然还没晚到上床睡觉的时间,但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尤其,站在门口的猛男,胸前还系着块围裙,不想让她想歪也还真的有点难。

不会是凌漠前脚死,她后脚就寻新欢了吧?

这时间也快的太令人发指了!

如果真这样,她今天就要和叶晨恩断义绝!

叶晨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知道朱凤凤误会了,正想开口解释,没有什么耐性的朱凤凤,已经炸毛了,倏地下,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两只脚,用力在原地跺了跺,“叶晨,你太让我失望了!”

叶晨讶然,跟着站起来,“凤凤,你误会了……”

“哼!”朱凤凤嗤鼻冷哼,不顾形象的伸出手指,就朝自己的两只眼睛点去,“我两只眼睛看到的,还有什么误会的!”

叶晨急的脸都红了,刚想伸出手去抓朱凤凤的手,却被她一把甩开了,她转过身,气嘟嘟地撅着嘴,“小宇,我们走。”

她边说,还真边朝门口走去。

正当屋子里的两个小女人误会重重时,站在门口的两个男人却是闲聊了起来。

看到宋毅出现在这里,端木宇基本已经知道他和凌漠的关系。

端木宇一把拉住义愤填膺到不行的朱凤凤,连哄带骗地说:“凤凤,你看我们赶了一路,我口渴了,总得等我进去讨杯水喝再走。”

朱凤凤听了他的话,没有转身,却也没有继续朝门外走去,貌似她在考虑,也再犹豫。

端木宇把手移到她腰上,不由分说,就把她再次拉进屋里。

不大的客厅里,只有两张并排而放的单人沙发,一张面前站在叶晨,还空着的那张,端木宇把朱凤凤强按了下去。

朱凤凤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人是被端木宇按在坐了下去,却是侧过身对着叶晨。

叶晨也坐了下去,看着朱凤凤绷的铁紧的侧脸,不由笑出了声,这丫头还真相当的仗义呢,这个朋友真没白交。

“叶晨,看来凌漠死了,心情最好的是你!”朱凤凤侧过脸,看着叶晨,不遗余力的讽刺着。

“凤凤,你再这么说下去,我可真的要生气了!”因为她这句不知轻重的话,叶晨的脸涨的通红,皮肤一阵灼热,很难受,这么多天的委屈,齐涌上心头,眼眶涩涩的。

朱凤凤小声咕哝了下,朝着厨房的方向,大声嚷嚷道:“端木宇,你喝好了没有?”

两个正挤在厨房里闲聊的男人,听到这声怒吼,是各有表情,端木宇端水杯的手微微一颤,几滴水珠翻滚到手背上,还没谈婚论嫁了,就已经是典型的妻管严。

宋毅则是双手操在胸前,好整以暇地看着,“宇少,你没想到你终究还是被朱家大小姐给‘收服’了?”

端木宇把水杯用力放到厨房的台面上后,就走出了厨房,这个男人,和凌漠一样,都以挖苦别人为乐趣。

还“收服”呢!

有这么形容人的吗?难不成他是妖怪,朱凤凤是孙悟空!

“凤凤,要不今天晚上你就睡在这里,好好陪陪嫂子。”端木宇轻声说。

刚才那样怒吼的朱凤凤,让他感觉今晚两个人如果真共处一室,她会把所有的怒火都转化为另外一种形式,撒在他身上。

他那副看着外强实则中干的身体,真的经不起她这样接连着“折腾”了。

朱凤凤狠狠瞪了他一眼,正想开口,叶晨已经不计前嫌的拉上她的手,“凤凤,有些事,你真的误会了,今天晚上就睡在这里,我说给你听。”

朱凤凤也对刚才不经大脑,直接脱口而出的话后悔了,面子问题,脸上依然保持着冷冰冰的模样,说出来的话,更是酸到不行,“我睡在这里倒是无所谓,关键是那个猛男怎么办呢?”

话说着,眼梢也朝上狠狠挑着,这就是她朱凤凤女侠独特的讽刺人的方式。

第一次被人当面称为猛男的宋毅,很惊讶的低头朝自己的身材看去,其实,也就是比一般的男人要壮实那么一点,“猛男”一词,还真不大称的上。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向来比较喜欢别人用斯文一词形容自己的宋毅,真的很不喜欢,空有外表,却没思想的“猛男”一词。

叶晨笑了,“凤凤……”她凑到朱凤凤耳边,用只有两个人听的到的声音说了一句话,本来紧着眉,满脸不屑外加讽刺的女人,眉头蹙的更紧了,眼睛里却露出一副不可置信,“你说真的?”

叶晨点头,“真的。”

她拉着朱凤凤从沙发上站起来,目标很明确,就是主卧隔壁的那个房间,她伸手推开。

只一眼,朱凤凤就惊呆住了。

等明白过来,她侧过身朝叶晨的肚子看去,眼睛瞪的溜圆,嘴巴也张到能塞入一个鸡蛋那么大,“晨晨,你真的怀孕了?”

叶晨摸上已经有点隆起的小腹,笑意温和,“嗯。”

随着孕期的增长,她身上那种慈祥温和的母爱,怎么样都遮不住,这样的母性光辉,也令和她接触的人,感觉到很舒服。

朱凤凤捏了下鼻子,算是控制住差点脱口而出的“谁的”两个字,她怔了下,语调有些幽怨,“他知道吗?”

她嘴里的“他”,指的自然是凌漠,她不过是换个方式在确定叶晨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谁的。

叶晨再次点头,想到他轻轻摸着自己的小腹,说里面住着两个小家伙的样子,嘴边的笑意越发明亮,“他知道。”

“凤凤,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端木宇走到朱凤凤身后,鼓起勇气这么说了一句。

看朱凤凤没搭理他,在背上划过冷汗的同时,也再次开口,“宋院长,我认识他的,医术可是医学界的翘楚。”

他这算是以他的角度,帮叶晨解释了下。

朱凤凤这才把目光由叶晨小腹上收回,看都没看他,漫不经心地回道:“啰嗦什么,要走就快走。”

朱凤凤这副不痛不痒的态度,让端木宇心里涌起一阵失落,不过为了来日方长的身体,他还是走了出去。

……

凌漠买这栋公寓,本就只想给他们母子一个暂时的安身之所。

所谓越小,他越能把它设的固若金汤。

面子小,也的确有很多不方便,比如手,洗个澡也是要排队,叶晨当然第一个,朱凤凤第二个,至于宋毅,即便是借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估计都不敢在凌老板家洗澡。

四下观察了下,确定十几分钟之内,肯定不会出什么事,他这才回到对门去洗澡。

他洗漱好,刚打开门,就碰到同样刚洗好澡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朱凤凤。

很显然的,亲眼看着宋毅离开的朱凤凤,压根本没想到他会去而复返,而且进来的时间,刚好是她走出浴室的时间。

“啊!”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后,宋毅看到一个黑影朝自己脸上砸来。

眼看,未知什么东西的黑影,目标精准的,直朝他最满意的鼻子砸来,这还得了,宋毅头朝边上一偏,直接躲开了。

不大的公寓里,响起瓷器落地,摔成碎片的清脆声。

原来,心慌之下,朱凤凤抓到的是端木宇刚刚喝过水的玻璃杯,砸向了很无辜的宋毅,同样很无辜的玻璃杯就这样也碎了。

听到这么大的动静,叶晨开门走了出来,和认为公寓里只有她和自己的朱凤凤不一样,叶晨洗好澡就穿上了,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睡衣。

“凤凤,你怎么了?”看朱凤凤一手紧紧拽着浴巾,一手朝边上乱摸,眼睛里流露出难得的慌乱,叶晨大步走了过去。

朱凤凤忙躲到叶晨身后,把头从她肩膀那里探出,两道目光,犹如两把匕首,直朝矗在门口的男人看去,“这个色狼怎么又来了?”

看了眼,站在那里,先是被人形容成“猛男”,现在又被人冤枉成“色狼”,明明满脸怒火,却又发泄不出的宋毅,叶晨真的忍俊不禁了,“凤凤,你冤枉宋毅了,他不是色狼,他是医生。”

朱凤凤高高扬起,一侧的唇角,从齿缝里发出一声很不屑的冷哼,“晨晨,看来你真的孤陋寡闻了,也太傻太天真了,没看最近的新闻吗?据调查,医生最有可能发展成色狼,换句话说,色狼绝大部分都是医生。”

宋毅彻底呆住了,他试问自己也是个每天都会看新闻,争取与时俱进的人,怎么从没听说有这个调查的。

乘他发愣,搜肠刮肚的仔细回想,那头,朱凤凤一手拽着浴巾,一手拉着叶晨已经越过他,朝房间里走去。

随着砰的关门声,宋毅也敛回飘到不知哪里的思绪,看着紧闭的房门,只能无可奈何的笑了笑。

这么彪悍的女人,难怪能把花名在外的堂堂端木宇征服。

这个世界上,还真是一物降一物。

……

有了刚才的前车之鉴,一回到房里,朱凤凤马上利索的换上睡衣,她虽然对端木宇凶悍了些,但是,肯定是不会做对不起他的事。

两个洗好澡的女人,在互相帮对方吹干头发,躺到床上后,就开始闲聊。

朱凤凤支着下巴,看向叶晨,“晨晨,你说凌漠其实没死,是不是真的?”

叶晨闭上眼睛,“真的。”

和大多数孕妇一样,她现在非常的瞌睡,似乎一着到床,眼皮就累的要睁不开,今天更是这样。

朱凤凤长长呼出一口气,想起了什么,又问:“听你的意思,凌漠其实早知道你和周维可的事,是明珠冤枉你的?”

“是啊。”她翻了个身,背对着朱凤凤,似乎快睡着了,声音有些含糊。

朱凤凤这下终于彻彻底底的放心了,她没有追问,凌漠为什么这样做,以那么多年发小的认知来看,他那样做肯定有自己的原因。

她就说嘛,像那种她都能看出破绽的小把戏,怎么能瞒的了凌漠那个比猴子还精明的男人。

心情不由大好。

“晨晨……”她凑到叶晨脸边看了看,确定她真的已经睡着了后,就下床轻手轻脚的换好了衣服。

端木宇那点小心思,怎么可能瞒得了他,呵,刚才失控了,差点忘了,已经熟背于心的“擒住男人八十招”里的告诫,她这是要去弥补刚才的彪悍呢。

还算好,叶晨虽然没言明,但是聪明的她,在联想到端木宇的那句话后,还是明白了宋毅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能自由出入这里。

这一切,只怕都是她那个发小安排的。

所以,当她穿好衣服,拎着自己的包,开门走出房间,再次看到坐在客厅地铺上看书的男人时,并没露出丝毫的惊讶。

对她开门出来,宋毅也没露出丝毫的诧异,只掀起眼帘,飞快朝她瞟了眼,就继续看自己的书。

被宋毅这么视若无睹一瞟,朱凤凤自尊心大大受挫,她知道自己虽非什么绝色美女,却也算是很有味道,很耐看的那种。

她是绝对的气质型美女。

在经过宋毅面前时,她脚步微微顿了顿,从鼻子里发出类似很不屑,又很瞧不起的声音后,才朝门口走去。

宋毅这个人吧,看着嬉皮笑脸,和印象中,严谨刻板的医生形象很不同,却也算是比较善于控制自己情绪的一个人,但是,一而再的被这个女人冷嘲,心里还是有点火。

他没说话,而是用力合上手里的书,以示自己的忍耐已经被人挑战到了极限。

朱凤凤基本不是义愤填膺到极点时,从来都是个欺软怕硬的主。

闷声响传到耳边,她鞋子后跟都来不及拔,就冲出了小公寓。

时间已经很晚了,看着那扇紧闭的防盗门,宋毅却是睡意全无。

今晚,明珠会出现吗?

正想着,防盗窗传来一声细微到,常人根本听不到的声音,宋毅扔掉书,飞快起身,以外人根本来不及看清的速度,就把屋里的灯关上了。

像他这样的人,在黑暗中,有时往往比在有灯光看的更清楚。

紧闭的,用防弹玻璃制成的窗户很快被人打开,三楼的确不算高的距离,但是要从外面打开双保险的窗户,足可见来人的身手。

宋毅眯起了眼睛,他不敢说来人的身手比他高出多少,但是,至少也不会比他差到哪里去。

就当窗户外的黑影,想要沿着窗户翻进来时,宋毅膝盖微微弯曲,只是眨眼的工夫,他已经出现在了窗边边,而且,这过程当中,他顺手还把某个房间反锁住了。

“丁锋!”在黑暗中,两个打斗到一起的人中的某个人影,低吼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你别逼我杀了你!”

宋毅说这句话,可不完全是在打心理战,学医的他,对这样一个只知道用蛮力的莽夫,完全有这个本事。

丁锋只顿了那么一下,朝眼前人,又是一个秋风扫落叶腿的踢去,回应宋毅的声音,冷而冰,“我倒要看看今天谁能杀了谁?”

话音刚落,正厮打起劲的丁锋感觉脖子那里一阵痛楚,仿佛是被什么东西扎中。

他伸出手,朝传来痛感的地方摸去,很快,当摸到刺进皮肤里的细小针头,在黑暗中,也能看到他变了脸色,“你给我打了什么?”

宋毅拍了拍衣袖,漫不经心地回道:“你放心,不是什么致命的药,只是让你昏过去而已。”

“吧嗒”一声,尾随宋毅最后一个字符响起的是人跌到地上的沉闷声。

宋毅依然没开灯,他蹲到倒在地上人的身边,在黑暗里,仔细打量着他的面孔,不算好看,却也不算丑。

五官刚毅,线条分明,一看就是那种很忠心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在“狂世”遭这么大变故后,依然留在明珠身边。

当然了,对于他为什么这么忠心,宋毅还知道另外一个原因。

他起身走到窗户边,把自己隐藏在窗帘后,果然看到不远处停在阴暗树荫下的那辆车。

拿出香烟,叼到嘴上,刚想点燃,当余光瞥到紧闭的房门,把香烟扔到地板上后,就朝昏倒在地上的男人走去。

……

看到有人从楼道里走出来,明珠打开车门,焦急地就朝前迎去,“丁锋……”

当看清走出楼道的人,她才开口的话,全部噎在喉咙口,脚步也刹了下来,两只美艳的黑眸微微眯起,整个人释放出冷冷的凉意,“宋毅,你把丁锋怎么样了?”

宋毅笑了笑,把拎着手里的人,直接朝边上的花坛里扔去,“你自己看。”

明珠狠狠瞪了他一眼后,就小跑到花坛边,她俯身下去,居高临下看着承受了那么大力道依然昏迷的人,皱着眉,伸出手,到他鼻子底下试了下。

当感受到温热的鼻息,长长吁了口气,她站起来,看向宋毅,“你胆子还真是大!”

宋毅满不在乎地耸耸肩,“我早就不是你们‘狂世’的人,胆子自然大。”

“你……”明珠心头怒火猛然升起,正想开口,宋毅却截上了她,“明珠,你这么个聪明的人,怎么会干这件蠢事呢?”

明珠眯起眼看着他,“你什么意思?”

事到如今,她已经无心去多顾暇自己蠢不蠢,她现在考虑的是怎么让叶震山把她和凌漠送出国。

宋毅抬头朝楼上看去,目光幽幽,最终定在三楼,那里被丁锋打开的窗户,已经被他关上了,“楼上的女人,亲眼看到凌漠中枪,也亲耳听到爆炸声,在她看来,凌漠早已经死了,你今天这样冒冒然的出现,不是明着告诉她,凌漠还活着吗?”

明珠有些懊恼地咬住下唇,没说话。

宋毅收回目光,朝她脚边昏迷的丁锋看去,“当然了,如果不考虑我的因素,你完全可以让丁锋把她杀了,但是……”

微微顿了顿后,他的口气忽然变得越发凌厉,“以前有那么多机会,你都没杀叶晨,现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再去杀她,似乎更不合适了;更何况……”

宋毅顿下话,眼睛眯起,那道不算亮的眸光,若有若无的朝明珠的小腹扫去。

明珠心里一紧,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小腹,有些底气不足的回瞪他,“更何况什么?”

那个秘密,连凌漠都不知道,难不成,他会知道,当年的人,都被灭口了,JIA即便真被何亦朗救了,也不可能告诉别人,她还真不相信他会知道!

宋毅收回目光,拿出香烟,叼到嘴上,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就当明珠耐性将被耗尽时,他才再一串烟圈中,慢慢开了口,“JIA自从被妻子背叛后,就暗暗下了个决心……”

他看向明珠,脸色没任何起伏,“明珠,你还要继续说下去吗?”

短短半句话,已让明珠脸色大变,本就凄白的月色,照在她身上,更是让她脸上血色尽失,瞳孔猛然放大,又收缩,仿佛是受了很大的刺激,眼底一片慌乱,“你怎么会知道的?”

宋毅眼底掠过苦笑,“不然你以为我的医术这么好,JIA为什么却想方设法的要把我除掉。”

自从被妻子背叛后,JIA的心理就彻底扭曲了,他把自己的这份不平衡,转嫁到了同样是“狂世”圣女的明珠身上。

明珠十四岁来初潮的那一天,他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把明道远支到很远的地方去,而他……

他带着戴面具的七八个,不知道比明珠大出多少倍的男人,出现在她房间里。

那天晚上,透过窗户射到她房间里的月色,和今天晚上的如出一辙,同样寂冷到令人心底发憷。

意识到JIA要对她做什么,她哀叫求饶,甚至跪在JIA面前,不断磕头求饶,可他依然没有放过她。

她的哀嚎痛哭都被陌生男人欲望的低吼,遮盖住,一个又一个……强占着她还没完全长得的身子。

满床满身的鲜血,她已经不知道是自己的经血,还是……

明道远是在半个月后回来的,这时,她已经被JIA的好药治疗的差不多,至少从外面是看不出任何倪端,当中永远没法弥补的创伤,她却是知道的。

那天晚上,她大出血,染上了严重的妇科病,无意中,她听到来给她诊治的医生告诉JIA,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法做母亲。

那时,她年幼,还不大懂女人不能做母亲意味着什么。

那段时间,她一直闷闷不乐,明道远不是没追问过她,为了所谓的面子,又或者是为了保住所谓的高人一等的“圣女”身份,她选择了沉默。

直到十六岁那年看到凌漠,她才对那段屈辱的过往那么的憎恶,尤其是自己不能再生育。

她那么那么的想独自霸占凌漠,在上次却没有借阮川寒的手,杀了叶晨,一方面真的是怕凌漠知道后,不会原谅她;

绝大一部分原因,真的是因为她太爱凌漠了,既然自己不能生,她就让别的女人给他生,然后她来养。

那段痛苦到仿佛篆刻进骨子里的记忆,刻意尘封了这么多年,再次回想起来,明珠眼底迸出浓浓的阴寒,牙关节咬的铁紧,发出咯咯声。

宋毅弹了弹手指间的烟灰,“我就是当年给你看病的那个医生,给你看过病后,我暂时安全了几年,JIA生性多疑,你父亲,无意中和我多说了几句话,竟然让他对我起了杀机,是凌漠救下了我。”

救命之恩,比滴水之恩,不知道还要重上几百倍,他怎能不全心全意的为他的凌老板“服务。”

“不可能!”明珠连连摇头,脸色更是惨白上了几分,“给我看病的医生,虽然也戴着面具,但是,我记得他的声音,那绝对不会是一个十**岁的年轻人。”

明珠没有推算错,她十四岁时,宋毅正好是十**岁的年纪。

宋毅轻笑,把手里的烟扔到地上,伸出脚把它碾灭,再次开口,声音已和刚才迥然不同,“她出血过多,子宫壁受到重创,这辈子恐怕再难成为母亲。”

“你……”明珠伸出手,食指颤颤巍巍地指着宋毅,她想说什么,可是,除了一个“你”字,她真的已经说不出其他。

当年强暴她的七八个男人,已经被她凭感觉找了出来,一个个死无全尸,挫骨扬灰了,眼前站着的这个人,是除了JIA,唯一一个知情者,这个人,还被凌漠在很早以前就藏到暗处。

她隐隐开始担心,那件事,凌漠会不会也知道了,所以才会对她……

他是不是因为这个才嫌弃她的?

没等她想完,宋毅似已经猜到她的心事,“你放心吧,这件事,除了今天,我对什么人都没提起过。”

似乎是为了把宋毅看的更清楚,也为了精准的判断,他话里的真实性,她阴着张脸,眯起眼睛朝宋毅看去。

刚才还算皎洁的月亮,转眼被一片乌云遮住,路灯光,骤然明亮,宋毅就站在原地,不卑不亢,不畏不惧的任明珠上上下下打量着他。

“好吧,我暂时相信你。”明珠收回目光,朝倒在花坛里的男人看去,“要我不再来找她也可以,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两件事。”

“什么事?”宋毅好整以暇地朝花坛里的丁锋看去。

他刚才说的的确都是事实,不过,却还隐瞒了一小部分,如果全盘托出,他相信,花坛里的男人,一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刚才那件事,你要永远烂在心里。”打好腹稿,明珠压低声音开口。

“这个不难,还有一件呢?”

“不要把凌漠还活着的事,告诉她。”

明珠提出的两件事,其实很容易做到,第一件事,他宋毅本就不是什么八卦的人,这么多年没说的事,以后更不会说。

至于第二件,呵,明珠恐怕想破脑子都不会想到,叶晨早猜到了,是她猜的,不是他告诉她的,所以,很容易也做到了。

宋毅貌似考虑了一会儿,过了好一会儿才反问道:“我只要做到这两件事,你真的就不来找叶晨?”

不是宋毅多疑,而是这太不像明珠的行事风格了。

明珠抬头眺望根本看不到任何景色的夜幕苍穹,“我忽然想明白了,既然凌漠那么在乎楼上的女人,又怎么可能会把惹祸的玉佩放到她这里,你放心,除非她的孩子早产生下来,否则,我是不可能来找她。”

说了这么多,她对宋毅已经直言不讳,换句话说,以凌漠现在自身难保的状态来看,要杀掉叶晨,她易如反掌,不过,为了她肚子里两个凌漠的孩子,她还暂时不会动她。

叶晨于她的作用,只是一个凌漠孩子的代孕体。

大概是宋毅下的剂量不大,又或者是丁锋护主的心态太过于急切,花坛里发出一声悉悉索索的细微声响后,他硬是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一看到宋毅,他不顾还头发昏沉,当即做出防备的架势,明珠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

“啊!”刚醒过来的大脑,的确会有那么一个时间段的滞后,但,即便这样,丁锋也很不理解明珠会什么忽然说走。

明珠没再看任何一个人,转身,身影萧条的朝不远处的汽车走去。

看丁锋还愣在原地,宋毅玩味似的提醒道:“你的女王已经走了,还不快点去追。”

丁锋顾不上他话里的讽刺,拍了拍依然混沉的后脑勺,就朝明珠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这么誓死追随,除了愧疚,还真的因为心里的那份喜欢吧。

等他走到车边,明珠已经钻进车里,他刚想打开驾驶室的门,一个清冷的声音从车后门那里传来。

下意识地回头,却是上了车,又下车的明珠。

“明小姐……”不知道为什么,昏过去后再醒来看到明珠,他总会不由自主的很紧张,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愣在原地。

“你这样还能开车吗?”明珠走到他身边,拿过他手上的车钥匙,就钻进了驾驶室里。

和来时不一样,这次是明珠开车,丁锋忐忑不安的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丁锋侧过头,飞快看了开车的女人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不敢开口。

明珠脸上已经慢慢恢复血色,“是不是想问我结果是什么?”

丁锋下意识地点头,不知想到了什么,一秒钟后,他又摇了摇头。

明珠眼睛始终看在前面的路况上,似乎根本没看到他的点头和摇头,一声轻到几乎不可闻的叹息后,只说:“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惦记玉佩,惦记宝藏的人那么多,我们何不保存实力,坐山观虎斗。”

“太好了。”丁锋雀跃,听明珠这么一说后,他是高兴过头了,情不自禁的就抓上明珠的手,“明珠,你终于肯听我一次了。”

那声“明珠”,他叫的很顺溜,连带着明珠也是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叫自己什么,握方向盘的手,朝边上一甩,男人覆在她手背上的大掌,已经被甩到一边。

右脚提起,用力朝刹车踩去,不算多高档的车,在柏油路上划出长长的刹车拖痕后,极不稳的停在了路边。

明珠脸上布满阴鸷,侧过脸,定定看着身边不知所措的男人,好一会儿,直到丁锋被她看的心底发毛,低的仿佛能结冰的声音才在车厢里响起,“你刚才叫我什么?”

刚才这声“明珠”,她很耳熟,很耳熟,她清清楚楚的记得,十四岁那年,最后一个压到她身上的男人,嘴里喊着的就是她的名字。

那是她昏迷前,秉承着最后一丝清醒意思时,传到耳朵里的最后一句话,她永生都不会忘!

丁锋被她这样阴鸷眼神吓了一跳,呆滞了好一会,心慌到已经不能再慌时,才飞快回道:“明小姐,我刚才叫你明小姐。”

明珠紧着眼睛,将信将疑地再次把他的神情仔细打量了一番,良久,再长长吁出一口气的同时,她也再次发动引擎,“刚才真不好意思,我可能是有点神经过敏,居然把你的那声明小姐,听成了明珠。”

丁锋没敢长长的舒气,他强抿着唇,任心跳急速到,已经快到不能承受之快,却连大口呼吸都不敢。

明珠没再说话,随着刚才的那个小插曲,她仿佛完全陷入到自己的情绪里,看着坚不可摧的外壳下,其实那颗心,早已经千疮百孔,满目苍夷。

……

目送那辆车开出小区后,宋毅才转身上楼。

拿出钥匙打开门,他依然没开灯,和他的凌老板一样,像他们这样常年在“狂世”生活过的人,其实更习惯把自己藏在浓稠到化不开的黑夜里。

在玄关处换好拖鞋,他走到两个房间的某个前,手轻轻一拧,解了房门上的反锁。

刚才动静那么大,理论上来说,不管睡觉多沉的人,都会别吵醒,叶晨却没有。

那不是叶晨认为的怀孕后边的格外嗜睡,而是宋毅在她那碗安胎药里加了那么点东西。

估计真因为好久都没动手,刚才那番打斗,他浑身都酸,脱掉鞋子,直接朝地铺倒去,希望一夜无梦,睡个好觉。

冷情总裁:前妻难追114_第一百一十四章:那样的明珠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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