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狼出去开枪吸引冲锋枪的注意力,战虎去扶人,冲锋枪交给我。”诺诺的话斩钉截铁。
两个粉丝毫不迟疑立刻照做。
那看我吃鸡道:“那是个冲锋枪呀,你们还是先把他解决了再来救我吧,一号你手里现在是什么枪?”
“平底锅!”诺诺说的轻描淡写。
“什么?你疯了,别胡闹了,先搜个好的装备再来救我吧,你们是要和我一起落地成盒吗?”
看我带你吃鸡觉得自己这仨同伴简直就是疯子,平底锅对冲锋枪?那还不如手枪呢。
没人再搭理他,看我吃鸡的耳机里变的一片沉默。
“冲锋枪”觉得自己这次的运气不错,虽然玩的是四排,自己的几个随机队友却要去打野,他就孤身一人过来杠枪了。
很快捡到了把冲锋枪和一个四倍镜,一回头就看到远处有个家伙正在独自一人捡装备,果断开枪,直接干跪。
对方却很油滑,一转身就躲到了墙后面。
其实这位也是个半瓶子不满的家伙,他立刻向跪的那人跑去。
打算速战速决先捡了对方的盒子再说,对方就算有同伴估计也来不及救援吧。
马上就快跑到墙边的他,忽然听到右手边一声枪响,回头一看,远处有个拿手枪的家伙在一颗大树后面探头探脑。
看到自己停了下来看他,那人立刻躲了起来。
看来这是那个跪了的队友了,安全起见,自己要小心为妙,他看见自己身侧有个掩体,马上跑过去躲到了后面。
那树后的人似乎有些慌乱,也不露头就在树后胡乱的开着枪。
小心观察前方的他,却没有注意到一个身背平底锅赤手空拳的身影,正从自己身后不远处高速向他靠近。
她的脚步声,却被对面树后那个拿手枪的一声声枪响所掩盖。
片刻后,诺诺淡淡的声音传来:“战虎,人救了吗?”
“正在救,你那边怎么样了?”战虎没看到队友被打倒或者打倒别人的提升。
“正在打,这小子还有个一级头盔,反应也挺快。我都用平底锅敲了他三下了,还没死,正跟他走迷踪步呢。”
“看我带你吃鸡”听到屏幕里冲锋枪不间断的突突声,自己的心脏也在突突的跳。
完了,自己怎么没仔细看对方有个头盔呢?这么重要的情报没有说出来,这下全毁了。
自己这边虽然是四个人,可最好的武器才是一把手枪啊,难道这次要遭到耻辱的团灭吗?
正想到这里,冲锋枪的声音停止了,一秒钟后屏幕上显示:你的队友银狐老大用平底锅击倒了大尾巴狼。
“什么?真、真的用平底锅干掉了冲锋枪?”看我带你吃鸡的眼睛瞪的溜圆,说话都有些结巴了:“一号你开挂了吗?”
“屁话,老大以前的外号就叫煎饼侠,这外号就是拿平底锅闯出来的。”
战狼淡淡一笑,谁开始看到一个用平底锅的能击倒用冲锋枪的,都会有“看我带你吃鸡”这种感觉的。
就像当年第一次和诺诺随机当队友的自己一样。
三十五分钟之后“看我带你吃鸡”亲眼看着银狐老大击倒了最后一个敌人。
四个同伴全都满血吃鸡了,这中间自己被救了三次,银狐战虎被救了一次。
“看我带你吃鸡,看我带你吃鸡了吗?”这是诺诺在游戏里的倒数第二句话。
“战狼战虎,给你们一晚上的时间想我,拜拜!”然后她飞快的下了线。
因为她听到了门铃响起的声音,应该是色狼马老师来上课了。
“看我带你吃鸡”有些呆滞的看着四个人的成绩:战狼击杀二人,战虎击杀一人,自己击杀一人,银狐老大击杀十五人。
另外他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的屏幕上一共出现了三次银狐老大用平底锅击倒了某某的提示,真的是女战神啊。
“我想加入你们,战狼大哥你看我要怎么做才行呀?”
“你需要改个名字,前面两个字必须是银狐,后面随意,然后加老大,她就会收留你了,从此你就算银狐粉了。”
终于弄明白了自己第一次见到诺诺时她穿的那件连衣围裙是谁的了。
给马天畅开门这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身上穿的就是那件蓝色连衣围裙,她就是诺诺家的保姆白阿姨。
平时白阿姨都是六点半等一家人吃完饭刷了碗就下班的。
今天程先生和韩士奇都不在家,程先生特意要求白阿姨加一天班,等诺诺的补习结束之后再走。
毕竟这孩子每次上马天畅的课都有奇怪的反应,他怕万一出什么意外,马天畅一个人照顾不过来。
如果是任何一个有点医学经验的人,第一次看到诺诺进入了类似梦游的状态,都会大吃一。
好不容易凭运气给唤醒了来,是怎么也不敢再次尝试招惹她了。
马天畅却没有一点这种意识,既然都蒙过去两次了,第三回,他还想继续试试自己的运气。
这胆子大的也是逆天了,或者应该叫无知者无畏吧。
程先生却是个宿命者,他认为这一切自有上天安排,马天畅应该就是冥冥中安排给自己和女儿的贵人。
他想怎么做就由他去吧。
自认有了一定经验的马天畅认为,上课还是要从调节气氛开始的。
上课的地点还是钢琴房,马天畅也想再试试自己听钢琴出五线谱的特殊本领还行不。
他很好奇,自己这两天听音乐脑子里可没出现过五线谱,这五线谱只有听诺诺弹钢琴才会出现吗?
“能够再用钢琴弹首曲子听听吗?实话说,你学英语虽然没什么天分,这钢琴确实弹的不错。”
马天畅这么说,其实是有些心口不一的。
虽然只给程诺诺上了两节英语课,这女孩子的语言天分却暴露无遗,任何知识难点她几乎是一听就懂,根本不用多做解释。
只是两节课她几乎已经学了别人一个月才能学完的内容,这还是因为第一节课几乎全用在了背单词上,没怎么讲语音语法。
程诺诺那叫一个气呀,这该死的色老师不损人能死吗?
自己要不是平时看不了英语书,每次上课光背单词就要消耗好多无谓的时间,也许进度早就一日千里了。
好在上次上完他的课,自己无意中发现,还能够坚持再看两个小时的英语书。
这真的是宝贵的两个小时呀,期间背下来的英语单词,几乎不会忘记。
可惜的是两小时之后,自己就又睡着了,还是爸爸把他抱回到床上的。
早上起来,她第一件事就是回忆头天马天畅教的内容。记忆清晰,很好!
再想想他走后自己背的新单词,也没问题,晚上背熟了的还能记起,不像以前一样,即便勉强背会几个单词,也会很快忘记。
当时她开心极了,没有了看书睡觉和自动忘记的怪问题,自己跟马天畅打的赌就毫无悬念了。
她还想等他下次再来时,从新更改回原先的规则呢。
毕竟自己只要没有了这种奇怪的嗜睡症,还是有信心凭真本事打败马天畅的。
乐极生悲的是,当她把爸爸叫过来,打算表演一番的时候,她又睡着了!
这两天她经过反复尝试,终于整明白了,只有那色老师上课和后面的两个小时自己背的内容可以记住。
其它时间,她还和以前一样,上不了英语课,看不了英语书。
“没兴趣,没心情,没义务!”程诺诺刚才还很好的吃鸡心情,一下子被马天畅这句话给破坏了。
本来从上次上完课后程诺诺感觉自己已经没那么讨厌这个家伙了,她甚至对他产生了一丝莫名的亲近感。
可这个家伙根本就没问自己这两天的学习进度,直接就给贴上了学英语没天分的标签,好感一下破坏殆尽。
“别在那里耗时间了,你一小时的五百块是来听我弹琴的吗?”
程诺诺的话有些尖酸刻薄,她又变回了第一次看见马天畅时那个伶牙俐齿的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