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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猎鹿(19)(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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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西尔族长,我真羡慕长生天把附离赐给你们部落啊!”必识部长老那弥叶酸酸地说道。

作为‘有间货栈’的主人,李旭从没想过一个货栈的意义。作为一支小商队的头领,张三叔为诸位长老的尊敬受宠若惊。但对于苏啜西尔、苏啜额托、必识那弥叶等草原上的老天鹅,李旭和张三等人却是苏啜部当之无愧的贵人。

对于正在迅速膨胀的苏啜部而言,一个货源充足的货栈正是部落走向城市的起点,一旦周围其他部落对苏啜部的货物供给产生依赖性,苏啜部将其他诸部并于麾下也水到渠成。

“都是附离大人的功劳,这孩子又仗义,又有眼光!”张三干涩的脸上,亦带上了几分真诚的笑容。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头领带一整支商队,如果不能做到让大多数人满意,今后从渔阳到塞外这条道上,他张老三的名字就无法立足。

他没有孙九的魄力和实力,惟一比孙九好一些的也许就是运气。有财神爷保佑的旭子在,大伙不想发财都难。

“是啊,附离大人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的福星!西尔族长,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女儿啊!”舍脱沙哥大笑着喝干了碗中的酒。自己部落的几个年青武士都与附离交好,此人又即将成为苏啜西尔的女婿。凭借他如今的威望和越来越高的刀法,将来在草原上不难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未来是属于新天鹅们的,老一代天鹅们必然要从队头慢慢移到队尾。

“附离是苏啜部的福星!”苏啜附离笑着举杯相和。自从附离和银狼出现在苏啜部,这个来自异族少年就遮盖了所有人的光芒。人们提起附离,几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族长的弟弟拥有同样的名字。

苏啜附离的目光越过火堆,扫向临近的另一团篝火。苏啜阿思蓝、舍脱哥撒纳、必识侯曲利,几个不同部族的年青一代英雄正和附离传看着一把弯刀。威风凛凛的银狼甘罗蹲在火堆旁,棕毛倒映着如水月华。

那柄弯刀比草原武士常用的弯刀长一尺,宽两寸。没有寻常弯刀那么大的曲度,只是很随意地收了一条弧线,就像晴姨的舞姿一样浑然天成。

你可以说他是中原的横刀,但比横刀更宽,也更结实。可以说它是弯刀,但比弯刀更长,也更利于砍杀。亦或说二者都不是,它兼具了横刀和弯刀的所有优点,完全已经自成一家。(注5)

苏啜阿思蓝在火堆旁,信手抽出了铜匠的得意之作。一道水一般的刀光脱鞘而出,让大大小小的火堆黯然失色。

隔着数丈距离,苏啜附离依然感受到了刀锋上那股逼人的光芒。刹那间,那刺骨的寒意直入他的心底。

商队离开后的第二天,徐大眼回了部落一趟。与李旭、陶阔脱丝、娥茹、杜尔等人稀里糊涂喝了一场酒,然后又匆匆赶赴了东南方的新开河畔。

“契丹人要给索头奚部报仇!”临行前,徐大眼的匆匆丢下了这样一句。至于契丹人与奚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李旭、阿思蓝等人谁也不清楚。除了霫族外,这片草原上还生活着奚、契丹、室韦、靺鞨、突厥五大部族,十几个李旭叫不出名字,亦不相统属的小部落。他们都以狼为自己的祖先,彼此之间都可以算亲戚。他们互相征伐千年不断,彼此之间亦可以算仇敌。索头奚人被突厥人赶得无家可归时,契丹人拒绝他们迁入自己的草场。如今索头奚部灭亡了,契丹人又念起了香火之情,凶霸霸地要求诸霫联军释放来自索头奚部的战俘,并“归还”亲戚家的财产和牛羊。

在没将霫族诸部整合成一体前,苏啜部没有和契丹人一战的实力。所以他们只能派遣使节与契丹人讨价还价。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认为,契丹人给索头奚报仇是假,借机打秋风是真。诸霫联军只要在边境上做好防范,战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

没有战争的日子里,风吹净了血腥的记忆。李旭的客栈快速发展壮大,生意火得出乎所有人预料。张季、王可望都算是商家出身,讨价还价是他们的拿手本事。再加上一个识得汉字的阿芸在一旁协助,合三人之力打点一个小货栈绰绰有余。

生意上的事情不再用费心后,李旭就把全部精力转到练武和温习功课方面。铜匠师父是个好老师,李旭不但可以从他那里学到刀马之术,原来为讨好杨老夫子而死记硬背的那些记载隋军战绩的文字,经铜匠一解释也霍然开朗。师徒二人有时为了杨夫子的一个记录争执得废寝忘食,直到惹得铜匠师娘发怒,才讪讪收场。第二天铜匠却又忍不住命令李旭将杨夫子的笔记背诵出来,由自己琢磨其中玄妙。

铜匠对南陈念念不忘,总是扼腕长叹当初若有人从某处发一奇兵,足以让大隋四十万兵马折戟沉沙。但越是如此,他越佩服北隋将帅的智谋和胆量。“大陈不是亡于叔宝一人之手!如果当日南方有一个高颖或杨素在,也不至于局势糜烂如此!”曾经无数次,铜匠师父带着三分醉意赞叹。当年的爱恨仇怨早已成为过眼云烟,如今对于昔日对手,他心中只有佩服和崇敬。

“他们都说,是张皇后迷惑了陈叔宝,所以大陈才亡了国!”李旭笑着和师父抬杠。

“兴亡都是男儿事,男人做了缩头乌龟,所以才把罪过都推到了女人身上!”铜匠喝了一大口酒,用铁砧做鼓,敲打出一片金戈铁马之声。“江山美人,不过是一场好梦!你记住这句话,凡事放开眼界,才能海阔天空!”

“江山美人?”李旭知道自己的师父又把杨夫子的笔记当作了下酒菜,于不知不觉间喝过了头。自己不过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傻小子,指点江山是罗艺、杨素那些大英雄的事。至于美人么,他眼前飘过一个窈窕的倩影。

陶阔脱丝与他已经有了婚姻之约,也不再急着按霫人的传统去钻他的帐篷。二人偶尔策马出游,从天明逛到日落,马蹄踏过之处,写不尽的诗情画意。

“附离,咱们,咱爹妈真的不会嫌我是胡人么?”拉着自己的马缰绳,陶阔脱丝幽幽地问。娥茹每日黯然伤神的样子让小蛮女很担心,唯恐自己的姻缘也出了纰漏,重复姐姐和徐大眼的悲剧。

“我爹妈才不管那么多。他们巴不得早日抱孙子呢!”李旭抬起手,轻轻摘去陶阔脱丝头上的一片草叶,微笑着安慰。

商队走了有些时日了,但父母的回信还没有被人捎来。非但如此,交托给徐福和王麻子营救孙九的事情也没有任何下落。一个人时,李旭常常为这些事担心。有时候担心父母并不像自己想象一样豁达,能接受一个胡人做儿媳。有时又怕王麻子胆小误事,让孙九无法逃脱贪官之手。至于到底担心九叔多一些还是担心和陶阔脱丝的婚事多一些,少年人自己也弄不清楚。

“那张三叔他们怎么还不送信回来?”陶阔脱丝低下了头,用靴子踢起了一块碎石。石块在初秋的草尖上画出一道微痕,转眼淹没在了浓绿色的波涛之间。

“三叔那个人贪心,估计还要组一支商队才肯来吧!”李旭对陶阔脱丝愁眉不展的样子大为心疼,伸出胳膊,轻轻拢住了她的双肩。

陶阔脱丝的肩膀向后仰了仰,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李旭的胸口上。最近半年多,李旭的身体又窜起了一大截。部落中丰富的牛羊肉为正在长身体的少年提供了充足的养分,再加上每日习武、纵马等因素,使得李旭的肩膀、脊背都变得非常宽阔。即便隔着衣服,少女也能感觉到对方胸口坚硬的肌肉。那一块块腱子仿佛有魔力般,每当靠上去,少女就不愿意再把头再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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