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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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来的时候已经近中午,肚子饿得咕咕叫,奇怪,昨晚明明差点把肚子撑破的,没想到经不起一夜的时间的考验,就开始喊冤了。我这肚子实在也够可怜的,不是被撑得要死,就是被饿得要死。话说昨晚我一路星火奔驰到这里,当时时间尚好,紫涵正在看肥皂剧,见我一来,喜出望外。

“我还以这你今晚不回来了呢?”

“有点事,被缠住了,坐的公交车老是遇红灯,这还不算,气人得是走到半路竟然斗气抛锚了。一车人舍不得多花一块钱坐下一班车,只好等区间调度车过来应急。真晦气!”我说。

“什么好事都让你给遇上了,我怎么从来没这么好的‘运气’。”

“因为你没坐过公交车,天天骑摩托车,公共汽车抛了锚,你也赶不上。”

“这倒也是,你吃了饭吗?”

“没吃,外面的饭特难吃,我就是饿得快死了,也只有你做的饭我才吃。”

“我做的饭有那么好吃吗?一天到晚尽知道油嘴滑舌。”

“非也,我这是实事就是,绝无半句虚言,书生不打狂语。”

“应该是出家人不打诳语吧?”

“我也算是个出家人,我很少住在家时的。”

“又贫,你还想不想吃饭?”

“想得不能再多想一秒。”

“你去洗手,我把饭菜热一热,你将就点吃。”

那饭菜可是丰盛得不得了,三个菜根本没动什么,还要半锅饭,盛出来绝对有三大碗。紫涵喜欢做饭,特别是周未,她喜欢烹洞,既使在只有她一个人的情况下,也要做两到三个菜,碰上我在就更多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她答应坐下来和我一起把这群“顽敌”歼灭掉,这就是共患难见真情。吃完饭之后,她大叫撑死了,其实我比她撑得还凶,都快走不动了,得匍匐前进。

她要我帮她按摩,我自然是乐此不彼,在她的肚子上来回耕耘,其认真程度不亚于一个老农耕种自家的农田,每一个动作之精准到位不亚于一个专业摩擦师。慢慢地,她的肚皮越来越热,我骗她说体内的脂肪正在燃烧,其实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那只是由于摩擦生热的缘故,与脂肪燃烧没多大联系。不知道是她当年物理没学好,连这个最基本的知识都忘记了,还是知道愿望受这种欺骗以达到自我安慰的效果,或是说她压根儿不在乎脂肪是不是在燃烧,她要的只是这样一种抚摸,一种温情。她很满意我的按摩服务,晚上大加褒赏我。

紫涵正在看书,见我起来,没什反应。我洗漱完毕,她问我是吃早点,还是吃午饭。我这人一向喜欢浓缩,我甚至想过把这一辈子的饭放在一餐吃了,多省事!我说吃中饭,两人开始忙活起来,我喜欢在紫烟做饭的时候帮她打下手。这样并不是说我一个多么爱劳动的人,相反我和很多男人一样不喜欢做家务,什么刷盘子刷碗拖地擦窗户的活,一看就头痛;在家里,母亲要我帮忙个菜,我都是十二万分的不愿意,一般找个不称之为理由的理由来搪塞,万一次没辙只好硬着头皮干。对于紫涵是个例外,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

吃完午饭,午休,有时我真佩服自己,特能睡。当然今天之所以睡了那么久还想睡,是因为昨天爬山太累了,平时根本不怎么运动的人突然一次那么大的运动量,过后的手脚酸痛在所难免,比起紫涵来,我更是一个需要按摩的人,只是我不会像她要求我一样去要求她罢了。

午睡过后,头沉眼花,浑浑噩噩不可终日,眼睛欲闭未闭,手脚瘫软,浑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自在,坐在沙发傻傻地看墙壁上的时钟钞针一格一格地移动,心里默数着“一、二、三、……”数数又数混了,数混了又接着数。突然,她把我扳倒,试了试没成功。她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体的人,越是做不到的事她越想做到。一次没成功,她来第二次,第二次行不通,再来三次。最后我投降了,看她那阵架势,今天要是不被她扳倒,我的脖子得搬家了。我倒下了,头放在她的大腿上,她用手温柔地抚摸我的脸庞,手指轻轻地滑过我的脸颊,犹如春风拂面,那般细腻,那般轻柔,那般妩媚,是一种怎样的美好啊?!

“每次都是我躺在你怀里,那样不公平,今天换过来。”

“我还巴不得这样,多么惬意啊!”

“要是我把你脸划破了,怎么办?”

“划破了算了,反正我是一个不要脸皮的人。”

“怎么这样说呢?”

“没什么。”

“你肯定有事瞒着我。”

“哪有?我是完全是一个透明的人,哪会有什么秘密?我连我是一个不要脸的人,这样大的事情都告诉了你,还有什么不可以告诉你的?”

“你这个人最喜欢说反话讲倒话,表面上妄自菲薄,内心实际上在挖苦别人。”

“我说了吧,我的全部都被你知道了”

“就数你贫。”

“我不说了。沉默,沉默是金。”

“不嘛,你要说话,我要你说嘛!”

“我说什么?”

“说什么都可以。”

“**?”

“满脑子尽是坏水”

“是你说说什么都可以的,怎么又反悔了?”

“不跟你说了,我们去超市吧,冰箱里快空了。”

“遵命,myhonest!”

我们来到沃尔玛超市,这是我们都喜欢的一个超市,这里不但物美价廉,而且购物环境蛮好,还常常有特惠商品,我就喜欢特惠的东西。废话,优惠谁都喜欢,我拿了个篮子,跟在她后面,其实就是类似于一辆不用推且会自动接商品的购物车。

紫涵和我是同一类人,见了什么都想买,只要有一点点用就不惜花大价钱把它买下来,买回去之大多数是放在那里当摆设,对于有小资情调的人来说,可能他们会认为值得,因为得到一种购物的享受,一种花钞票的快感,可是对于我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就是一种灾难,是陋习,不改之则祸害无穷。按说我们这种人不能在一起购物,因为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更加厉害。为了防止此类事情发生,每次和紫涵逛超市,我都是充当一辆购物车,不发表任何看法和意见。当然,有时候她万一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我还是会做做狗头军师的,不过此类情况很少发生,因为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人。

东西越买越多,篮子被塞得满满的,提这么重的东西得消耗多少能量?恐怕几天的饭白吃了。篮子实在是沉得很,我好几次不得不换手,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开始还管用,慢慢地手上没力气了,随你怎么换,都不顶用。我后悔自己刚才没推一辆购物车。这是紫涵治我的招,以前,她不怎么了解我,要买多少东西她在心中大概都已计划好了,一进超市她就会告诉我是提篮子还是推车子,后来,她发现我陪她购物老走神,原因是看美女去了,所以她再也不提醒我了,有时故意叫我提一个篮子,然后拼命地购物,累得我半死,哪有心思去留心美女?当然,也怪我自己从小懒得实在没有谱,再加上父亲是中年得子(在父亲那个年代那个地方三十得子,已经是很晚了),看得我特重,真是抱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什么活都不让我干。记忆中的小时候,每年的农忙假和双抢时分,我的任务就是看家,没干什么活,没经受什么锻炼,自然也没多大力气,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懒的习惯。就像算命先生说的那样——你要他做事,他就靠看壁。

完了,我看她这次是成心整我。姑奶奶,我真想差一点就说出口,叫她别买了,可是我顶住了,我是个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怎能因为这等小事而败下阵来?我要证明我的实力,让她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不管用的。其实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在争饿口气。为了坚持到底,我在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她快完了,快完了,马上就到家了,胜利在望啊,坚持就是胜利啊!不知道受了多久的罪,我的手指以及手腕都麻木了,没感觉了,就像打了麻药一样,谁要是把它从我身上卸下去,我看一时半会儿是感觉不到痛的。她总算有停的意思了,问我还有什么需要买的。我要她看着办吧,之所以没有透露真相,是因为我怕她以为我顶不住了,再多买东西整我,这样让她自己去判断。哈哈,我是不会认输的,还好,她手下留情,放我一马。哎呀,我的妈啊,我总算要脱离苦海了,可也正因为有了希望,整只手反而觉得越来越景了。

紫涵骑摩托车带我往回赶,每当这种时候,我心里总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或者说是不习惯,主要是因为大街上骑摩托车一般是男同志带女同志,很少见女同志带一大老爷们的。有一点必须声明,这绝对不是什么大男人主义。只是觉得不习惯,感觉有好多人都有盯着我看,越这样想越觉得盯着我看的人很多,越觉得人多就越会这么想。我知道这是自己缺乏勇气的表现。为了保持心理平衡,我在心理对着众人说,看,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带帅哥?嫉妒吧?嫉妒,自己也去找一个啊?找着了算你运气好,没找着算老天有眼,就算找着了,你自己长得不帅或者不如我帅的话,那也是白搭。这样想的时候,我感自己比王力宏还帅,心里一点也不害臊,其实这是一种极度自卑的表现。为了获得更好的效果,我想到另一办法,我从后面伸出手去轻轻地靠在她扶车把手的手背上,让别人以为是我在骑摩托车。

其实,只要在没交警的地方,紫涵总是让我带她。每当这时候,她都会从后面用手抱着我的腰,头轻轻地靠在我那并不宽广的肩膀上,也许对她来说,这是她在这个城市惟一的靠山。每当想到这些的时候,我就感到一些安慰,同时又感到一丝忧伤和恨铁不成钢,怪自己不能给她带来更多的安全感。我知道我还不是一座山,连一棵大树也比不上,充其量是一棵正在发育的不大不小的树,每当这时候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幸福得哪怕在那一刻我突然被汽车撞死也心甘,可我担心紫涵会因此而悲伤,所以还是小心翼翼地骑。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够成为导演,拍爱情片的时候,我一定会用这个镜头来表现恋人间那种无法言喻的幸福。

曾经为这事,我想过去学驾车,弄个c照,别说摩托车,连大卡都可以开了。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鉴于目前的经济状况,决定还是不学。告诉自己,有一天,等我有了自己的车,一定要带着紫涵去她所有想去的地方。可这些对于我来说,只能是一个梦想,是一朵因爱情而盛开的娇嫩的鲜艳的花,是一个用爱情编织的华丽的昂贵的梦,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枯萎,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破灭,就像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实现一样。

吃完晚饭后,紫涵抢先一步把锅碗给刷了。她说我今天幸苦了。这一句话把我心里所有的不痛快不开心都吹得九霄云外去了,连下午提东西提得麻痹的手一下子都感觉轻松了一万倍。幸福啊?理解万岁!经她这么一说,我又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多不够好,甚至想冲上去把她手里的活抢过来,替她做,然后看到她那淡痰的温馨的一笑,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去外面散步。这点有点奇怪,普通市民一般是夏天出门散步,而我们俩整个夏天几乎猫在家里(我一直在心里把紫涵的住所看作家),我怕热,紫涵不喜欢出汗,她觉得出了汗,身上粘糊糊滑腻腻的,很不舒服。这点与r很不相同。她擦“台湾岛”的那会儿,夏天的时候,我见她全身都是汗,背部乳罩的白色的带子从汗湿的浅绿色衬衫上映了出来。

“你不热吗,出了那么多汗?”

“热啊,但我喜欢出汗。”

“你真是一个勤劳的好学生,如果你去当护士,准保你能获得南丁格尔奖。”“我没那么厉害,……”

我不记得这一段是否在以后的日子使我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她对我有意思。事实上从我见到她的第一天起,就对她有好感了。

我们慢慢地走着,静静地,手指勾着手指,晃来晃去,谁也没有说话,谁也不知道说什么。

在都市的霓虹灯下,一些汽车从这头开过去,另外一些汽车从那头开过来,夜行的人们匆匆地赶去目的地,也有些人不知道该去哪,在马路上游荡,他们是“游神”,是这个城市最孤独的人。孤独是可耻的。

我们就这样一直走着,有时她随着我拐弯,有时我随着她拐弯,我们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城市,就好像我们今天刚来这个城市。这个城市于我们来说是熟悉又是陌生的,但总的来讲是陌生的。对于紫涵来说,因为她的故乡在另外一个城市,一个我不知道,她也从来没告诉过我,我也从来没问过的地方,所以她对于那个城市才是熟悉的,尽管她已经很多年没回去过。而我是永远无法融入城市血夜的,我的根在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上。我是农民的儿子,永远是,这并不是阶级观念在作怪,而是因为那里的山那里的水那里的民俗风情造就了我的平民化思想,这一点是永远无法改变的,所以在城市我感受到的只有冷漠,以及很多看不见的正等待着我掉进去的陷阱和高明的谎言所带来的惧怕感,尽管很少表现出来,但我清楚能感觉到它流淌在我的血夜里。

我们走到了狮子山公园,找到一处较隐秘的板凳坐下。之所以找个隐秘点的,是因为可以方便做些小动作,当然遇上某些爱偷窥的“人士”,再怎么隐秘都不顶用。就像随手把门带拢一样,并不是不想让人进来,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私人空间,有些“礼仪”人士进来之前不敲门,只好认了。公园很静,能听见风吹动满地秋叶的沙沙声,秋风扫落叶啊,如果前尘往事也能秋叶一样从心头扫去该多好啊!我们一路走来,时间匆匆而过,背负得太多,期间放弃过一些东西,但有些东西是一辈子想丢也丢不掉的,就像有些人不知道她哪里好,但就是无法替代。我们背负得越来越多,有一天,当我们再也走不动了,也就老了,也该离去了,留下时间给后来的人,继续讲亘古不变的故事。

我抱着紫涵,陪她一起看月亮。紫涵说过她喜欢秋天的月亮,她觉得秋天的月亮清冷清冷的,夜清风高,有一种辽阔的萧瑟之美,不像夏天的月亮,被炎热的天气烤得红红的。很多武侠小说里的决斗通常安排在这一时段。

“你喜欢武侠小说吗?”我问。

“还行。你呢?”

“一般,说不上喜欢,也不讨厌,看得很少。”

“你最喜欢那位武侠作家?”

“古龙,不是喜欢他的作品,而是觉得他的一生挺潇洒的。”

“洒和女人?”

“不完全是,还有一些别的,那种他永远想得到却永远得不到的,被他称为幸福的东西。

“你觉得他幸福吗?”

“不知道,也许会比较不快乐。”

有一孩子拿着冰激凌走到她父母的身边。紫涵出神地看着那个小女孩。我起身告诉她离开一会儿,她没说什么,我找到小卖部,找了好几家都没买到冰激凌。紫涵最喜欢吃冰激凌,如同我怀念小时候的二毛钱一根的豆子冰砖。最后,跑到外面一家较大的超市才买到两个冰激凌,跑回来,紫烟竟然不见了,第一个冲入脑海的念头——该不会出事了吧?都怪我,我不该离开的,这么隐秘的地方又在晚上,说不定碰见什么赤膊鬼罗汉对她下毒手,保不准做出些什么无耻行径来……我越想越觉得事态严重,我一边叫一边跑,手里拿着两个冰激凌,着急之余想把它仍了,想想如果等一下找到紫涵,冰激凌又扔了,那不白费功夫吗?我从山下跑到山上,又从山下跑飞到山下,整座山都快跑遍了,叫声时不时惊起一对对藏于隐秘处的情侣,我知道他们肯定恨死我了,要不是有女朋友在边上,为了表现绅士风度,说不定要揍我。我气急败坏,管不了那么多,心想着完了,要出大事了,没啥好想的,拨110吧,刚掏出手机,见树后面闪出一个人影,那不是紫涵吗?我冲了过去,伸出手想要抱她时,她一闪,从我手中夺走了一个冰激凌。

“你吓死我了。”我没好声气地说。

“人家只不过跟你玩提迷藏,才刚玩,你就生气了?”

“换了是你看看?跟个小孩子似的”

“你不也是吗?大晚上跑去买什么冰激凌吃,学人家小女孩样。”

“我去买是为了你?”

“天知道,但是它没告诉我。”

“你要这样说,我也没办法,好心当作驴肝肺,哎呀,这冰激凌还真不是好东西。”

“你才不是好东西。”

“我肯定不是好东西,我是人啊!”

“又是老一套。”

“那你来点新的”

“我是想来点新的,可有些人玩不起,连手机都掏出来了,想拨110啊?”

“你刚才为什么要出来?干吗不等人民警察来立案侦察?”

“我是想等来着,可是我怕等久了,冰激凌给化了,可惜了。”

“好啊你,我居然连一个冰激凌都比不上。”

“这是你自己说的啊!自找打击。”

我不再说话了。两个人默默地把就激凌吃完,默默地走地回家的路上,默默地打开房门,默默地走进客厅,默默地面对面地坐在沙发上。谁也不理谁,仿佛这也形成一种默契似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房子里静得能听见秒针走过每一秒的声音,最后时钟打破了沉默。“当……”敲了十一下,十一点了,我们俩谁都知道。

“还生气啊?”

“……”

“人家跟你闹着玩呢,小肚鸡肠,这么容易生气。”

“我哪敢啊?我连一个冰激凌都不如的人有生气的权利吗?”

“冰激凌是没有生气的权利,不管怎样,最终它都要被人吃到肚子里去,可你不一样。”

“你难道还想吃我不成?”

“我是想啊,可是一时半会儿吃不了。“

“不是有冰箱吗?”

“冻了的东西不好吃!“

“你够狠的。”

“现在才发现?晚了!”

“笑话,你不知道吧?想当年我祖父干的是杀猪的行当,他可是那个行当里的一把好刀,这绝活我家祖传,到了我这一代没丢。虽然我没实践过,不过不要紧,名师出高徒嘛,刀法好得很,我也没想到第一次实践竟然用在了人身上。”

“好啊,你来啊!”

我站起来,她也站起来。我冲过去,抱起她,往卧室里去,我把她往床上一扔,剥了她的衣服,她挣扎着,不过最终不敌我,败下阵来。她用哀求的声调要我不要,但是我没有,我进去了。她的生理反应告诉我——她要。女人就是这样——口是心非。完了以后,她小鸟依人般地躺在我的怀里。

“刚才不是说要杀我的吗?”

“好像是你先说的?”

“谁叫你一直不理我,拉长着丝瓜脸,你以为那样好酷啊?”

“我有吗?”

“你有,你就是有。”

“那是被你气的。”

“我那是逗你玩呢,你怎么可以当真?”

“我生气是装的,我早知道你是在逗我。”

“好啊,我竟敢耍我?”

说完,她用两小拳头捶我的胸膛。我一把抓住她的两个拳头,把她抱得紧紧的,她的两个**紧贴在我的胸膛上,她没有发力空间了,自然捶不了我,转而轻轻和我拥在了一起。

后来我们又做了一次,这一次,她没有上一次反应强烈,但是比上一次积极,主动迎合我。

第二天,我醒来得有点早,不管三七二十一,套上衣服,洗漱完毕。在此过程中,我叫紫涵起床,叫了好几遍,不见有什么反应。她怎么睡得这么死?她平时很少这样的,要也是在周末才偶尔会这样。我跑回卧室,猛地扑在她身上。

“哎哟!”她突烈大喊一声,这一叫可是凄凉,我急忙翻身下来。

“怎么了?不舒服?”我问

“肚子痛。”

“着凉了?涂点清凉油。”

“没用的。”

“我送你去医院?”

“不用。”

“你到底怎么了?”

“没关系的,你快点去上学,要不然迟到了。”

“你都这样了,我哪还有心思上课?快告诉我,哪儿出问题了?”

“哎呀,我说了没事就没事,你怎么婆婆妈妈的。还像不像一个男人?”她有点生气地说。

“你不说清楚,我就不走。”

“说不清楚的,我没事。乖,上学去,我过一会儿就会好的。”

我看见她额上出了汗,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正经受着巨大的痛苦。我跑去拿来一条湿毛巾,敷在她的额头上。我握住她的手,冰凉的手指就像她刚从地窑里出来一样。

“我真的没事,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我躺一会儿就会好。”

“别说话,我知道你现在很痛苦,别撑了,我会陪着你,直到你好为止。”说完,我轻轻地吻了她,示意她不要再说话。

我用紫涵的手机给她的同事发了短信,要她帮忙请个假。我给阿春通了气,要他帮忙点个到。说起点到之事,有一次还真够倒霉的,那一天,是因为紫烟患了感冒。我帮给她请了假,忘了告诉阿春帮我点到。后来,教授点到的时候,哥们都帮我叫到。教授虽然有点老,但耳朵还蛮灵的,立刻要那些叫到的几个人一起站起来。这下可遭殃了。不但我被记了名,他们几个也被扣上不尊敬老师,扰乱课堂纪律的罪名,弄得我实在不好意思。回到学校后,给他们几位大爷赔尽了笑,还赔烟。大伙还是无动于衷,我决定大放血,请大伙到外面撮一顿,消消气,压压惊,冲冲霉气。

也就在那次酒席上,我们几个开了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会议上决定为了防止以后此类事情的发生,我们必须制订以一套严谨的科学的方案,专门对付老师的点名。此精神博得大家赞同,具体方案实施如下:阿春为1号叫手,狗熊为2号叫手,小胖为3号叫手,师长为4号叫手,赓续为5号叫手,我在此列。原因我跷课最多,几乎只要我在的课全班同学都在,之所以这样排列,是根据出勤次率来排的,出勤率越高越进往后排。赓续是靠得住的,他从进大学门以来,从来没落过一节课,连班会都没跷过一次。有时候我觉得他和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是个百分之百的好学生好青年,而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也不是一个好青年,甚至连一点好都沾不上,至多算个不坏的人。小胖是个球迷,有时为了打球,连课也不上。狗熊不必说了,泡妞是他的主业,为了万姿,他可以放弃一切。师长担任了学生会的一些狗屁工作,经常要去开一些浪费口舌的会议,搞一些形式主义的运动,不过他可以请公假。自那以后,我们再也没出过错,革命迈上康大道,前途无量。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到紫涵会不会是那个——痛经。想到这,我心里不由地鬼笑了一下,不过没表现出来。

“你不是那个啊?”我问

“什么啊?”

“就是那个痛啊?”

“知道还问?”她见我知道了她的秘密,不好意思地把脸转过去。

我就想不通,我们都这样了,她还有什么好隐瞒的,跟个小女生样的。

“都怪我,昨天买了冰激凌给你吃”。

“不关你的事。这次出了点意外,提前来了。我要知道它会来,就不会吃了。”

“下次我会小心的”。

“小心什么啊,又不是你能预防的,你小心它就不来了?傻瓜”

“我傻,我承认。”为了不惹她生气,我只好认了。

我给她弄来早点,她只吃了一点点,然后我给她将童话故事,讲《海的女儿》,讲《小红帽》。讲《小红帽》的时候,我想起了r。一年冬天,r穿了一件红色的拉链衫,领子上有一个帽子。我说她很像童话故事里的小红帽,她说她不知道小红帽。其实我是觉得她和小红帽一样善良和单纯,而并不是因为她穿了红色的衣服,那只不过是我为自己说出那番话和她套近乎找的一个借口。后来,又讲了《狼来了》。最后,让她自己数羊。她数着数着就睡着了,她睡得真安静,均匀、清晰的鼻息让我感到一些安慰。

能让我猜出紫涵的病,得感谢一个人——吴优。那还是发生在大一的事。大一上学期刚开学不久,那时候我跟吴优还不太熟,但是比起其他班上的男生来,我是她最熟的。有一次开班会,我跑到别的班上听课去了,被辅导员记了名,说要处罚我,记我旷课一次。这可不能小视,虽然很多时候我表面上表现吊儿啷当,但是在我的心底,在我的骨子里,还是想做一个规规矩矩听话的好学生。毕竟从小学到初中整个九年义务教育是年年的“三好学生”已经在职的生命晨打下深深的烙印,认为作为一个学生就要向“三好学生”努力前进,只是现在的我再也回不到过去。

我打听了一下,发现班上还有一个女生那天也跷了。她已经说明了原由,辅导员已经原谅她了。我想向她讨点经验,编一个怎样的合理的恰当的充分理由,让辅导员听了不得不原谅我理由。肯定不能实话实说,说了真话。他反问一句,难道班会不如一堂课重要吗?班会不是课吗?这样做是明显不尊重老师,不尊重同学的表现,再发挥一下,变成不尊重人民,对不起党和国家,那罪名就大了。我打电话到她寝室。她不在,烧饼接的。我问这事。她说那天下午吴优肚子痛,才没去开班会。我连忙说,好,我也跟班主任说肚子痛。她马上回了一句:“你变态啊。”我莫名其妙,没招她惹她,她凭什么骂我?我问她为什么骂我。她说只有女生才会肚子痛的。我说男生就不可以肚子痛?难道连男生肚子痛的权利都没有?她说:“不跟你说了,Bye-bye。”说完把电话挂了。

第二天早上,我坐在吴优旁边,问起这事。

“那天下午,我肚子痛,我寝室友都知道。”

“那好,我也说肚子痛。”

“你不可以说的。”

“为什么?”

“没为什么,你就是不能说。”

“你不说为什么,我就这样跟老师说。”

“你去说,到时候不要怪我没提醒你。”

“你就这样见死不救?”最后,在我的软硬兼施下,她招了,在一张纸上写两个字——痛经,并且告诉我,那天她吃了冷东西才导致的,说完她把纸撕了。从那以后,我知道女人在例假的前几天如果吃了冷东西,容易引起痛经。

快到中午,我得做饭了。虽然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前面已经说了,我从小就很懒,何况是做饭这种事,更不会做了。我记得有好几次,家里就我一个人的时候,没吃的,我就是饿得胃酸倒流,也没去做饭。当然,我是会做菜的,但只有一个菜拿得出手——荷包蛋,那还是我奶奶在世的时候教我做的。所谓名师出高徒,她老人家不说一把勺子,也应称得上一只好手,煎出来的荷包蛋又大又薄,金黄金黄的,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香味。光是这视觉和味觉就已把你征服了,更不要说吃了。她老人家只教过我一次,说教有点过,她其实没传授什么给我,只是演示过一次,我记住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曾经实践过几次,每次都大获成功,煎出来的荷包蛋比起奶奶煎的差不了多少。

我琢磨着吃鸡蛋对紫涵身体不利,总觉得这蛋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能作罢,错过一次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想来想去我决定做三个菜,一个豆腐,一个腐竹烧肉和一个三鲜汤。事不宜迟,我首先把腐浸泡在水里,然后做第一道菜——烧豆腐。现在的豆腐水多,跟水做的似的,很难煎成一块块的。开始还好好的,等我把它翻过来,变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索性把全部弄碎,把烧豆腐变成炒豆腐,这样一来还好,放上点葱花,正好,一盘又白又香的豆腐做好了。

本来第二个菜我想做腐竹烧肉的,可是等了很久,腐竹还是未浸胀。所以决定先打汤。说实话除了做过蛋汤煮过面条外,我还从没做别的汤。不过原理都不差不多,万变不离其宗,我想。我首先把三鲜一起倒进锅里炒,翻来覆去地炒,好几次把锅炒动了。我判断不出三鲜怎样算有八成熟,只好拼命地炒,多炒一会总好,免得等一下吃生的。我大概炒了二十多分钟,胳膊炒酸了,腿也跟柱了似的——麻木了,膝关节不能弯曲,把水一倒,基本上成功了。

坐下来,看着浸在水面的腐竹不浸胀,急死我了。把汤盛出来,一尝,一点也不鲜。没关系,有补救良方。我拼命地往里放味精,这下不鲜都不行了。只是腐竹倒成了一大难题。这时紫涵醒了,闻到了菜的香味,问我在做什么好吃的。我如数家珍地报了一遍。她说她等着尝我的手艺。我告诉她,我可不是一般的手艺。时间不多了,我等不了,管它呢,拿着未完全泡开的腐竹就炒。等一下多打点水,腐竹不就泡开了吗?我佩服自己的聪明之举。坏了,不管我怎么放水,腐竹都没多少改善,而且菜吃起来满口是水,就好像是水煮。完了,我完了,一世英明毁之一旦,一生的事业付之东流。失败啊!

我摊坐下来,倒了杯水,刚要喝下去,我顿生一妙计——从饭店里买一盘菜过来冒充一下。想到这,我不由地再次佩服自己,脑子好使就是没办法,想犯错误都不让。我对她说盐用完了,出去买包盐。她应了一声。她很少管我的,平时即使我没给理由出去以下,她也不会问我什么。不过绝大多数时候,我都会说明情况,偶尔的几次,可能是事情太急,而她又在睡觉,不忍心吵醒她,才没跟她说。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觉得她不是很在乎我,至少表现出来的是这样,我因此失落过。

我飞速下楼,飞速冲到饭店,飞速点菜,要求他们飞速做出来,完了飞速赶回来。差一点钱都没给,拿了菜就想往外赶,好在有服务员提醒我,不过她那眼神让人感觉以为我是来打劫的。不想那么多,在我的强烈的要求和一再坚持下,最后她妥协了,答应做一回伸手吃缩手放的少奶奶。我盛好饭和菜端到她面前。饭店做的菜就是不一样,腐竹烧肉她吃得最多。她说腐竹烧肉做得最好,有专业水准,夸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

我看着她吃完饭。她吃了蛮多,我很高兴,毕竟是我亲手做的,虽然里面她最喜欢吃的菜不是我做的。剩下的事我要去收拾烂摊子,那盘子自己炒的腐竹烧肉得把它灭掉,好多的一盘啊!我倒一大杯水,一边吃菜,一边喝水,我说过我不会浪费的,我一定会把它一块不剩的全部“歼灭”。我后悔做的时候没有少放一点盐,要不然现在不用这样猛灌水。

一切收拾停当,我跑到紫涵面前,问她有什么需要。

“今天吃了好多,又没运动,要变胖。”

“要不我帮你做运动?”

“走开,没一点正经。”

“我哪儿不正经了?是你自己想歪了。”

“我想什么了?”

“你自己知道。”

“我知道,还问你?”

“明知故问。”

“刚才你下楼干吗去了?”

“买盐,盐用光了。”

“是吗?昨天刚开封的一袋,就用完了?你是做菜,还是做盐?”

“我去做了点小事。”

“什么小事?

“男人的小事,不能告诉你。”

“约会去了?”

“我没有,别乱讲。”

“你干吗去了?”

“啥也没干,在下面溜达了一圈。”

“从实招了吧,做人要厚道。”她学着费墨说话的语气说。

“我全招了,我是最厚道的,同学的家长见了我,告诉他的孩子交朋友就要交像我这样的老实人。”

“难道要我向你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哦。”

“我真的该做什么,我对灯发誓。”

我才没那么傻,还坦白?我一世的英明不毁之一旦?一生的事业不付之东流?我不自讨苦吃,自寻死路?要知道这年头流行的是抗拒回家过年,坦白牢底坐穿。跟我玩心理战术,要知道老李陪我玩了三年,我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好兵,反侦察能力强的很。

“你不说,那我替你说了吧,你跑到饭店买腐竹烧肉去了。”

事已至此,我敢只好认了。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撒谎高手。”

“我声明一点,我不是高手,第一次撒谎就被你识破,还能算得上高手吗?再说,你不能凭一个小错就否定一个人的一生啊,更不能只凭一个男人的小错误来否定千千万万个好的男同志啊?”

“是,你说的对,我不能。真不知道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绝对没有,我对灯发誓。”在这种事情上,女人是最富有想像力和联想的力的。”

“你别发誓了,再发誓,灯就要灭了。”

“哪能啊,我有那么大能量?”

“不过今天的总体表现不错,为了奖励你,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你帮我捶捶背。”

没办法,我只好奉命行事,不过这事我喜欢干。过了很久,她睡着了。

手机震动了,来了短信,是吴优的。我这才发现吴优早上就已经发了短信给我,我一直在忙紫涵的事,手机震动了都没感觉到。有一点必须说明,我手机一般是调成震动,除非在寝室,没有和吴优或紫涵在一起的情况下,才会调成铃音。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课?”

“我哥们病了,住院。我特意跑过来看他,你早上发的短信刚刚才收到。”我把罪名移到移动的头上。

“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可能明天吧,想我了?”

“谁想你呀?我有说吗?”

“那你干吗发短信问我?”

“我怕你出事。”

“看,还不是想我?”

“不跟你说了,我午休了,你小心点!”

“好,我会的。”

我又骗人了,曾经的自己对谎言是那么的深恶痛绝,以为只有**裸的才是真实,慢慢地发现,原来这世界是那么地需要谎言,没有谎言将会有多少人因此而痛苦。美丽的谎言,真的很美,可一旦被拆穿,再美也将变得丑陋不堪。我是无心骗吴优的,我不能说我在表姐这儿,万一哪天她心血来潮要来看我表姐,我岂不是露馅了?不行,我不能留下任何隐患。鉴于这个学期,很少在寝室住,为了避免引起大家怀疑,我得编一个天衣无缝的借口。说明一点,他们没有一个知道我和紫烟的事。编什么好呢?去亲戚家?不好,哪有天天去亲戚家的;在同学那儿?不好,去同学那儿也是有次数的;做家教?好,就说家长家里离学校很远,做完家教没公交车回来,所以得住在学生家里。因为班上同学们有这样的先例,我说这个理由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谁也不会怀疑。

到了晚上,紫涵完全好了,一切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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